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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每日学“典”:委托人或受托人 可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2024-05-18】 点击: 2868次 来源:中国普法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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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学“典”:被担保债权人保与物保并存 债权人可按约定实现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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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学“典”: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 未完成工作应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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