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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鸟于心,护鸟于行!数千林区群众共同关注“蓝天精灵”
【2023-05-11】       点击: 2769次        来源:红石林业有限公司        作者:汪浩

  春季是鸟类繁衍的关键时期,是候鸟大规模迁徙和集群活动的主要季节,也是加强候鸟保护的重点时段。从4月24日开始,红石林业公司联合红石林区人民检察院以“保护候鸟迁徙通道,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开展了“爱鸟周”系列活动,吸引了5000余名企业职工家属及林区群众共同参与。 


  “爱鸟周”活动启动仪式上,开展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普法宣传学习,布设了鸟类科普知识展板与护鸟普法宣传展板,现场群众纷纷在爱鸟护鸟展板上签名,承诺积极行动起来,严厉打击非法猎捕候鸟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自觉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共同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环境。

 


  “在咱们红石林区内,有苍鹭、中华秋沙鸭、白头鹤、猫头鹰等26种国家级保护鸟类……”桦甸市临江小学操场上,数百名小学生列队依次参观了“爱鸟周”宣传展板。精美的图片,可爱的小动物,在孩子们幼小的心灵里深深埋下了“爱护鸟类就是爱护人类自己”的生态文明观念。
  “欢迎大家积极行动,投身到鸟类及野生动物保护事业中来。”红石镇大集活动现场,近千名林区群众在宣传展板前围观,领取宣传单、宣传手册,认真学习爱护鸟类、保护野生动植物知识及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
  “我们要让爱鸟护鸟意识根植于我们的日常行为举止。”红石林区人民检察院在红石林场以PPT的方式,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企业职工纷纷表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争做爱护野生动植物的先行者。
  “请爱护我们身边的苍鹭,共同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环境。”在靖宇县那尔轰镇沿江村苍鹭栖息地,通过悬挂宣传标语,走村串户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切实提高村民爱鸟、护鸟意识,普及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请大家遵守法律,严禁乱捕滥猎、走私和非法出售、运输、购买、食用野生动物。” 工作人员深入辖区山货庄、土特产商铺、饭店等场所开展突击检查,重点是否存在非法经营、收购、加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
据了解,红石林区物种丰富,已记录的野生动物有336种,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有56种。目前,已监测到国家一级保护鸟类中华秋沙鸭、白头鹤、金雕、秃鹫4种,国家二级野生保护鸟类鸳鸯、苍鹭、猫头鹰等26种,松花江红石湖流域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列为国家级候鸟迁徙停歇地。据监测记录显示,有70余只中华秋沙鸭、12只白头鹤、300余只鸳鸯、200余只苍鹭在辖区内存自由繁衍生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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